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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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校聘高级岗位评聘考核推荐规程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4-06-04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院专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考核推荐组:

组长:张 帅

成员:严素蓉 林 剑

校外专家1 校外专家2

考核监督组:

组长:吴轶韵

成员:章 华 洪宝华

二、考核推荐对象

(一)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 凌

(二)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按姓氏笔画排序)

陈伟锋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10:00

地点:9-205

请申报老师提前30分钟来511抽签答辩顺序。

四、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组织申报人员答辩,要求如下: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科研、教学及参加学院的其他工作)、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员回答问题。

5.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并表决排序;

6.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并推荐;

7.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参加考核推荐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学院考核推荐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到会人数须达到考核推荐组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推荐”、“不推荐”和“弃权”三个选项。以〇为标识在相应选项下方进行选择,同时对所有选择“推荐”的人员进行推荐优先级排序,排序不能重复。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由出席会议的考核推荐组所有人员完成。申报人员获得“推荐”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资格的申报人员将根据推荐组推荐优先级排序做计分汇总,推荐第一名记1分,推荐第二名记2分,以此类推,投“不推荐”或“弃权”票的记6分,最后所得总分越小排序越靠前。若出现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对分值相同人员单独进行推荐,重新计分汇总,取足名额。若再次出现分值相同的情况,则重新为分值相同的人员进行推荐排序,再次计分汇总。

4、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由推荐考核组成员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完成,申报人员获得“推荐”票数超过实到推荐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方获得推荐资格。

5、以上规则,由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考核推荐组负责解释。

六、其他

1.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副高申报人员,也可以申请采用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方式进行。

2.申请采用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要求在评审会前1个工作日提出并将材料上交。

3.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制作要求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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